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实践和全新拓展,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人类有效应对海洋治理挑战的必然选择,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基于全球海洋形势和中国战略定位等综合考虑,我们需要在多个层面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以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观为引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生活在陆海兼备的区域,在“鱼盐之利”与“舟楫之便”的过程中认识海洋,逐渐形成了以“协和万邦、兼济天下、和衷共济、求同存异”为核心价值的海洋治理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生态文明”“蓝色伙伴关系”等海洋可持续发展倡议,从政治、经济、生态三大关键维度助力推动构建公平正义、共商共建、互利共赢的新时代国际海洋新秩序,形成了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的理论体系。继承是基础,超越是关键。海洋命运共同体既继承了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观,又在其基础之上嵌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体系,始终坚持用新思路、新观念、新视野来对待中国海洋战略的革新。目前,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整体轮廓和主体框架已建立,接下来要不断夯实其学理性与先进性根基,更为重要的是促进这一理念的国际认同与响应,主动构建各种渠道将其上升为国际共识与国际行动。
以探寻中外共通意义空间为切入点。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和理解,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前提和基础。海洋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对全球海洋治理的智慧和方案,既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表达,又是对一定政治价值观念的反映。中外在文化传统、思维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显著差异,客观上造成国际社会认同和理解的困难。打破认知困境,构建共通意义空间,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知识。一方面,要积极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力度,提高海洋科学知识的供给能力。本着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深入研究海洋资源,提高海洋开发技术水平,促进海洋资源健康发展,将求真的科学精神与求善的政治理念紧密结合,打造科学与政治互相交流的共通意义空间。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学术话语建设,丰富完善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原则,增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学理性基础。通过政治实践和海洋外交,讲述中国与他国海洋合作成功的故事,描绘未来海洋发展图景,增强国际认同,凝聚国际共识。
以形成海洋法律新制度为支撑点。制度作为理念和实践的衔接点,既是理念内嵌和内化的表现,同时也赋予理念以实际权力规范和约束实践。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意味着一种全新价值体系的海洋秩序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种新秩序的建立离不开法律新制度的支撑。为此,在国内维度上,要通过利用全球海洋治理机制和规则进入变革与调整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制定和修订一批急需的涉海涉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国内海洋治理制度体系,促进国内海洋法与国际海洋法的衔接和转化。在国际维度上,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和国际海洋法律新制度的制定,利用业已形成的“经济优势”转化为“话语优势”,充分表达中国特色海洋治理观。
以打造多边合作框架体系为实践点。多边合作框架体系是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从共识性话语向制度性安排转化的重要场域,是检验治理成效并推广到国际社会的重要舞台。为此,要主动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多边合作框架体系。一方面,高标准推进和发展“蓝色经济伙伴”和“一带一路”等国际倡议,高质量向沿线国家提供海上公共产品和服务,将这些富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品牌项目作为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和理念升华的着力点。另一方面,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对话机制,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政治互信,在此基础上打造多边合作框架体系,并与对合作有认同感的国家构建长效性合作机制,促进推动各类涉海问题解决。其中,要关注合作伙伴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将多边合作框架体系打造成为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要持续深化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扬中国一直以来秉持的海洋文明理念,为打造互利共赢、和平共存的多边合作海洋命运共同体,积极贡献中国力量。
(作者分别为yl34511线路中心硕士研究生、yl34511线路中心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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